随着新型储能产业迈入规模化发展的快车道,如何确保庞大的储能设施“建得好、用得稳”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以下简称《储能大纲》),首次为这一新兴领域的工程质量划定了明确的质量监督红线。数据显示,我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已实现跨越式增长。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的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较2024年底大幅增长84%,与“十三五”末相比更是增长了超40倍。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的双轮驱动下,新型储能已从早期的试点示范全面转向规模化商用。面对大规模建设带来的质量管控挑战,出台针对性的质监大纲势在必行。
此次发布的《储能大纲》明确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硬杠杠”,既是质监机构开展工作的依据,也是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的制度。针对当前主流的技术路线,《储能大纲》采取了“对症下药”的监管策略,重点聚焦电化学储能和压缩空气储能两大领域,并划分为通用部分与专用部分进行双重把关。
在通用部分,所有储能电站均需通过从首次监督、地基处理、设备安装到受电前及交付使用前的全流程监督。而在专用部分,监管措施直击技术痛点:针对业界普遍关注的电化学储能电池安全问题,大纲设置了“电化学储能单元启动前”为必监节点;对于功率大于400兆瓦的大型电站,还额外增设了“电池预制舱吊装前”的专项监督。
针对通常需要巨大地下洞穴储气的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储能大纲》则着重把好“地下工程质量关”。大纲设置了“地下储气库投用前”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两个必监节点。特别是对于储气容量大于等于30万立方米的电站,还专门增设了盐穴储气库排卤前、新建洞室储气库衬砌前等专项监督环节,以确保地下工程的安全稳固。
关于适用范围,《储能大纲》作出了清晰界定:主要适用于电力行业(电源侧和电网侧)功率在100兆瓦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建设工程。低于该规模或其他类型(如飞轮储能)的项目可参照执行。此外,考虑到风险场景的差异,不接入公用电网的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工程暂不适用该大纲。这一系列精准施策,将进一步固化质量监督经验,推动我国新型储能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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