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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兼职被水豚咬伤,法院支持索赔误工费

近日,陕西西安发生一起大学生兼职期间被宠物咬伤引发的劳务纠纷案件。大学生小朱(化名)在西安一家宠物咖啡馆兼职期间,不幸被店内饲养的水豚(俗称“卡皮巴拉”)咬伤。经法院审理认定,双方…

近日,陕西西安发生一起大学生兼职期间被宠物咬伤引发的劳务纠纷案件。大学生小朱(化名)在西安一家宠物咖啡馆兼职期间,不幸被店内饲养的水豚(俗称“卡皮巴拉”)咬伤。经法院审理认定,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务关系,最终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涉事宠咖馆当场一次性赔偿小朱各项损失共计8000元。
据了解,今年暑假期间,小朱来到该宠物咖啡馆兼职。在工作十余天后,店内一只水豚突然逃出笼舍,小朱在按照店长的安排将其抓回的过程中,右手拇指被水豚咬伤。经医院诊断,小朱为屈肌腱不全断裂,随后接受了肌腱吻合手术。医嘱明确指出,其右手需使用支具固定并休养一个月。此次治疗共花费9000余元,事发后,宠咖馆仅垫付了5000元押金,虽曾承诺支付剩余费用,但一直未能兑现。无奈之下,小朱将该宠咖馆诉至法院。
庭审中,宠咖馆老板辩称,小朱在事件中存在一定过错,且可能存在过度治疗的情况;同时强调双方并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不构成劳动关系。此外,老板还提出小朱系在校学生,没有稳定收入,因此不应承担误工费、营养费及护理费等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朱与宠咖馆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构成标准的劳动关系,但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宠咖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小朱在抓回水豚的过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因此不能减免其赔偿责任。
针对误工费争议,法院指出,小朱与宠咖馆建立劳务关系后,具有明确可预期的兼职收入。结合医嘱中明确的休养期要求,宠咖馆应当赔偿小朱相应的误工损失。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涉事宠咖馆当场一次性向小朱支付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8000元。
法官提醒:大学生在假期兼职时,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用人单位也应为兼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防护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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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na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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