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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开发票遭拒录音,上海迪士尼陷“通话录音双重标准”争议

  近日,游客王先生因开具发票致电上海迪士尼客服时遭遇“禁止录音”的规定,引发公众对消费者维权与企业服务边界的广泛关注。   据王先生介绍,他在4月30日游玩上海迪士尼后,于5月6…

  近日,游客王先生因开具发票致电上海迪士尼客服时遭遇“禁止录音”的规定,引发公众对消费者维权与企业服务边界的广泛关注。
  据王先生介绍,他在4月30日游玩上海迪士尼后,于5月6日返工准备开具发票,但在官方App中未能找到相关入口,遂拨打客服电话求助。王先生表示,为了确保沟通信息准确无误,他在电话中主动告知客服“双方都可以录音”,却遭到客服明确拒绝:“如果您要录音,我就不能继续提供服务了。”
  王先生随后再次致电,并公开了通话录音。录音显示,客服重申了若王先生录音则无法继续服务的立场。在王先生多次追问下,客服最终承认:“我这边有录音。”这种“客服能录、游客不能录”的双重标准迅速引发舆论热议,不少网友质疑:“凭什么客服可以录音,消费者却不能?”
  针对此事,记者致电上海迪士尼客服进行核实。在接通人工服务前,电话中会播放语音提示,告知用户“本次通话将会被录音”,并说明了录音用途及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然而,王先生表示,他在5月6日多次致电时均未听到该提示,不排除是事件曝光后园方紧急新增的流程。
  当记者进一步询问“如果游客现在录音,能否继续提供服务”时,客服明确表示不可以,并称“目前我们的游客是无法去做一个录音的”。至于禁止游客录音的具体原因,客服在查询后坦言“查不到”。
  对此,知名律师付建指出,企业通过客服单方声明禁止消费者录音,涉嫌构成对消费者主要权利的不合理限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迪士尼将“消费者不能录音”作为提供服务的前提条件,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此类格式条款在法律上应属无效。
  此外,律师还强调,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信息前负有明确的告知义务。如果王先生致电时确实未听到录音提示,迪士尼在该次通话中未能履行告知义务,属于违规处理个人信息。
  目前,上海迪士尼客服表示,针对此类问题需致函度假区公共事务部获取更多信息。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企业在制定服务规则时如何平衡自身管理需求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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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ana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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